在食品包裝上的成份說明文字有字體大小的限制
08/27
在我國,食品包裝上的成分說明文字大小有一定的規定。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和相關標準,食品包裝上的文字、圖形等標識應當清晰、醒目,易于識別。對于成分說明,文字大小應當符合以下要求:
一、成分名稱應當使用較大字體,以便消費者容易識別。通常,成分名稱的字體大小至少應為包裝上其他文字的兩倍。
二、成分含量應當使用較小字體,以示區別。通常,成分含量的字體大小可為包裝上其他文字的一倍左右。
需要注意的是,這些規定并非強制性的具體數值,而是要求食品生產者根據實際情況,合理設置成分說明文字的大小,確保消費者能夠輕松閱讀和識別。同時,成分說明文字的顏色也應當與背景形成明顯對比,便于消費者查看。